1、監控裝置適應地面自動和半自動閉塞區段的UM71(ZPW2000)、移頻(包括18信息移頻)、交流計數、極頻等信號制式;
2、裝置滿足《GB/T 25119—2010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標準要求(其中屏幕顯示器工作溫度范圍為0~55℃);
3、監控裝置滿足《GB/T 25119—2010軌道交通 機車車輛電子裝置》標準要求,在下列條件下應能正常工作:
①海拔高度:不超過2500m;
②環境溫度:裝置周圍的空氣溫度為-25℃~45℃,但直接臨近電子元件處的空氣溫度允許在-25℃~+70℃之間變化,短時(10min)可達85℃。監控裝置允許在-40℃~70℃的環境溫度下存放;
③相對濕度:最濕月月平均相對濕度不大于90%RH(該月月平均最低溫度為25℃);
④ 安裝條件:裝置應安裝在能防止風、沙、雨、雪直接侵襲的車體內或車體外部的。
4、電磁兼容性滿足《GB/T 24338.4-2009 軌道交通 電磁兼容 第3-2部分:機車車輛設備》標準要求。